各校外学习中心,相关学员: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师网继职〔2020〕2号)以及切实贯彻提升学位论文质量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组织做好2020年下半年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资格认定等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意事项:
1.本次答辩预计安排在10月11日、17-18日和24-25日。答辩分组名单及时间安排将在答辩前以通知形式发布在学院官网“教学动态”栏,届时校外学习中心与学员务必注意核对,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0591-83459079)。
2.答辩学员须根据本人答辩顺序提前做好准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上线,应提前与QQ群管理员联系并说明情况,上线后耐心等待、服从安排进行答辩,扰乱答辩秩序的一律取消答辩资格。
3.答辩学员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进入答辩教室后在镜头前出示,确保本人面部与身份证同时处于画面内,经老师核验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本次答辩实行全程录屏,如发现存在替代答辩的,学院将取消该生论文答辩成绩,不再接受其答辩申请,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违纪处理。
4.答辩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答辩,须学习中心出具证明,学院据实协调解决。无故缺席答辩者,成绩以不合格计。
5.答辩过程中老师如有指出论文问题,学员须按意见认真修改,并在答辩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论文修改好发送到指定邮箱:fslwtj@qq.com(注:论文稿件文件名以学员学号-姓名-专业命名),经复审合格后方能给出最终答辩成绩。(在规定时间内未发送论文修改稿或未按答辩老师意见修改的,答辩成绩将评定为不合格。)
6.成绩将于答辩全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学位课程考试报名系统,学员可自行查询。
7.其他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申请由我校代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原则上参照上述要求开展论文抽查检测和答辩工作,论文抽检情况和答辩成绩以书面形式函告我院,并自行承担相关工作及材料的相应责任。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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