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布之日起不再接收学历承诺书
报考资料
1. 《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个人申请表》:电子+纸质(附件1);
2. 身份证(正反面):电子+复印件;
3. 学历证书:电子+复印件(提供学历承诺书无效);
4. 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电子+纸质(提供学历承诺书无效);
5. 工作年限承诺书:电子+纸质(附件2);
6. 近半年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纸质1张(请贴在申请表上,如申请表为彩印,则不需要);
7. 白底彩色电子照(与纸质申请表同版不大于 30KB 、JPG格式,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8. 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电子+纸质(根据申报条件提供)。
备注:
1.电子材料均为彩色JPG格式
2.考生的纸质和电子资料请分别按照以上序号排序
3.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提取码4h7k
一、保育师申报条件
学历:高中(及以上)同等学历毕业证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院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保育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
4.具有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
备注:
①相关职业: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幼儿教育教师、助产士、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下同。②技工学校本专业为婴幼托育,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 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等。职业学校本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婴幼儿托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幼儿保育、母婴照护、护理、中医护理、营养与保健、现代家 政服务与管理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护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健康管理、医学营养、 预防医学、助产、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心理咨询等;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护理、儿童康复治疗、健康管理、学前教育、现代家政管理等,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的教育学类、护理学类、心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儿科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家政学等。下同。
二、育婴员申报条件
学历:初中(及以上)毕业证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
备注:
①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下同。②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下同。③相关专业: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营养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护理学、基础医学、 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下同。
三、茶艺师申报条件
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毕业证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备注:
①相关职业:在茶室、茶楼和其他品茶、休闲场所的服务工作,以及评茶、种茶、制茶、售茶岗位的 工作,下同。②本专业:茶艺、茶文化专业,下同。③相关专业:茶学、评茶、茶叶加工、茶叶营销等专业,以及文化、文秘、中文、旅游、商贸、空乘、高铁等开设了茶艺课程的专业,下同。
四、评茶员申报条件
学历: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备注:
①相关职业:茶叶加工厂、茶艺师,下同。②本专业:茶学、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下同。③相关专业:机械制茶、茶艺与茶叶营销、茶艺与贸易等与茶相关的专业,下同。
五、养老护理员申报条件
无学历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备注:
①相关职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下同。②本专业:分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两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 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 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下同。③相关专业: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本科两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下同。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网址:
广东技能培训网(http://www.gdjnpx.com)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学员报名表一份;
2.一年以上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及学历证各扫描一份;
3.近期彩色白底免冠大一寸证件照片电子版一张;
4.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扫描一份;
5、初级升中级/中级升高级,提供本职业原有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原件验核,证书复印件一份(电子版+纸质)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成绩公布
等级评价考核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可在广东省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二)证书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
证书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
(三)补贴标准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提升相关政策和《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43号),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取得相应证书(包括广东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广东省核发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规定可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工种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和重复享受。(政策如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八、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广东技能培训网(https://www.gdjnpx.com)
吴老师:13928999953(微信同号)QQ:4877298
张老师:17329954881(微信同号)QQ:2456322272
邮箱:gdjnp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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