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文件精神,统筹规划做好2022年梅州市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保育师(三级、四级、五级)。
二、认定时间
预计2022年7-8月,根据报名顺序达到单次认定人数即可,认定时间将提前20个工作日公示。
三、报考资料
1. 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个人申请表:电子+纸质(附件一);
2. 身份证(正反面):电子+复印件;
3. 学历证,如无法提供毕业证,需提供学历承诺书:电子+复印件(附件二);
4. 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电子+纸质;
5. 工作年限承诺书:电子+纸质(附件三);
6. 近半年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纸质1张(请贴在申报表上)+电子照(与纸质同版不大于 30KB 、JPG格式,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7. 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电子+纸质(根据申报条件提供);
备注:
1.电子材料均为彩色JPG格式
2.考生的纸质和电子资料请按照以上序号排序
3.点击“报考资料”下载附件
四、报考条件
学历:高中(及以上)同等学历毕业证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院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保育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
4.具有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以上。
备注:
相关职业: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幼儿教育教师、助产士、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下同。
技工学校本专业为婴幼托育,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等。
职业学校本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婴幼儿托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高等职 业教育本科的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
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幼儿保育、母婴照护、护理、中医护理、营养与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
五、证书发放
经培训及评价合格后,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人社统一编号的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该证书是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上国网查询。
六、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广东技能培训网(https://www.gdjnpx.com)
吴老师:13928999953(微信同号)QQ:4877298
张老师:13365065998(微信同号)QQ:2456322272
020-38802909
邮箱:gdjnp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