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需要申报职称的自由职业者等。
学时要求:
本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中央有关部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对科目类别或学时学分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需科目:
◆ 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确定为“科技创新现状与发展趋势”和“人工智能发展与产业应用”两个学习专题。
◆ 专业技术人员从2个专题中任意选择1个学满30学时,均可认定为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 网络课件将于5月底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省教育、卫生健康、会计行业公需科目学习平台公布,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
注意: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课件将于本年度12月31日下线,逾期系统不提供补学课件。
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需要根据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科目学习要求进行学习,专业科目学习将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课堂讲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等形式开展。
在市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进行学习的,由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统一录入学时,个人无需另行申报学时。已实现系统对接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登记的学时,无需个人重复登记。自今年5月起,市人社局将组织各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与业务培训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帮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充分了解继续教育政策。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选择在广东继续教育网(http://www.gdjxjy.com)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专业课、选修课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