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相关业务操作问答(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7
来源:广州继续教育网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和《关于开展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3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各区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工作,我局收集整理了实施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政策文件精神拟制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相关业务操作问答(三)》,现印发以供实施参考。如国家和省、市有另文规定的,以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业务操作问答(三)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

  (承办单位: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3308232)

 

附件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相关业务操作问答(三)

 

  一、申请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时,存在企业职工完成所学课程时间与备案时培训计划时间不一致,出现比培训计划时间提前完成或者延迟完成的情况,是否可申领培训补贴?

  对于企业职工完成所学课程时间与备案时培训计划时间不一致的情况,如没有出现每天学习时间过长等不合理现象,应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并请企业就学习时间问题出具相关书面说明,各区应以完成培训计划内容为准,按规定向企业发放相应补贴。如因线上培训平台原因,造成了企业备案时上报的课程时长与实际完成课程后平台统计时长不一致的,各区应以企业完成培训计划内容后平台实际统计时长为准,按规定向企业发放相应补贴,并请相关平台进行书面情况说明。

  二、已完成企业职工适岗培训后离职的人员,企业能否申请该类人员的适岗培训补贴?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第三(五)点规定,劳动者的身份认定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其补贴发放条件时的身份为准。参加培训时符合申领条件,但审核补贴发放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申领相应补贴。

  三、完成企业职工适岗培训后是否需要出具培训合格证明?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中“对于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学员,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区在开展适岗培训特别是线上适岗培训时,应要求企业完善相应培训合格证明备查。如企业采用的培训平台有相关培训测试评价功能的,可以留存测试评价相关统计表格、截图等作为合格证明;如培训平台没有相应功能则请企业自行对参训员工进行评价测试,并对测试资料存档作为合格证明。

  四、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存在部分企业、培训机构在全市多个区均有开展培训的情况,若企业、培训机构不在注册地所属区开展培训,是否允许,若允许应如何管理?

  一般按照企业注册所在地受理培训备案申请。企业所在地非注册地的,可在所在地开展培训。各区按属地原则和“谁受理,谁监管”的原则,对备案企业或培训机构的培训过程、补贴审核等全过程进行监管。

  五、受委托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免费技能提升培训的各类机构应如何开展相关培训?

  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第一(二)5点规定,各区人社部门应与机构签订相应委托协议,鼓励机构开展各类劳动者,尤其是针对各类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培训。

  六、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备案后,因职业资格证书大幅取消,导致出现考核评价时无法考取相应证书的情况,这类已经备案的培训应如何处理?

  针对已取消或即将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对已备案的项目,可引导企业调整培训考核计划,转为考取相关工种同级别技能等级证书、相关的培训合格证书或采取其他合理的评价方式,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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